只要不是变态的杀人狂魔,看到人临死前那种绝望无奈的表情时,都会对杀人这件事有点思考。
林平之面无表情的骑在马上,虽然杀人时他嘴边仍带着笑,但显然他并不喜欢杀人,杀完人之后也并不觉得好玩。
只是穿越过来,恰好有着绝世剑法,碰到恶人匪徒,杀人似乎是天经地义,理所当然的。
岳灵珊看出了林平之心情不对,说道:“林大哥,马上就到湖北了,我们策马快行,早点到湖北找店休息吧。”
阎初也颇知趣,接口道:“对,虽然骑马比步行轻松许多,但整日骑在马背上,还是觉得有些生疼。”
“我已经在期待着客栈的大床了。”
林平之微微笑笑,三人骑马狂奔,当然林平之白马是万里挑一的良驹,加以收敛,才不至于甩开另外二人。
带起阵阵风来,掠去心中烦意。
小半日后,果然穿过了荒郊,人烟渐多,一路景象逐渐繁华。
找了一家客栈,让马儿在马棚里吃草歇息,林平之等三人也吃些东西,再到客房休息。
林平之在房中静坐修少林绝技时,听见有人敲门,他开门,是岳灵珊。
经过这许多日同处,二人关系已极好,但毕竟不好孤男寡女共处一室,岳灵珊红着脸说道,林大哥,我想和你聊聊。
林平之知她心思,道:“好,正好我有些馋酒喝,妹子你就帮我在旁倒酒,陪我闲聊几句吧。”
林平之不是令狐冲,自然不会有馋酒喝的时候,事实上大多数情况下他都不爱喝酒。
但人就是一种奇怪的动物,需要一些言不由衷的话,让场面没有那么尴尬。
岳灵珊果真给林平之倒满了一杯酒,也给自己倒了一小杯。
酒是好酒,是上好的女儿红。
女儿红是绍兴名酒,家中娇妻生了女儿,便在院子里埋上许多坛美酒,女儿花蕊成熟待男子开采的时候,酒也醇熟待人畅饮。
是谓女儿红。
但这些东西无非是古代的营销手段罢了,一样是图个噱头,如同八二年不可能产了那么多瓶拉菲,这世上卖酒的也绝没有那么多女儿。
哪怕是真的,也只是满足许多酒徒的臆想罢了,女儿未必总是千娇百媚,人都想艳遇女儿国国王,现实却是普通女子占绝大多数。
倘若每瓶女儿红代表的那位“女儿”都站在面前,应该没有几个人还会觉得有关这个酒的典故很美。
喝酒吧,酒里啥都有。
林平之毕竟是宅男穿越过来,又瞎想了这许多,才轻轻喝了一口酒,问道:“妹子,你想和我说什么?”
岳灵珊道:“也没什么事,只是越靠近华山,心里总有些着慌,心神不宁,想和你闲聊打发下时间。”
林平之自然懂她这种纠结的心理,无论是谁遇到她这种重要的人可能遇到危险的情况,都会有些惆怅的。
不过人与人聊天,就怕瞎聊这两个字,因为瞎聊就意味着其实并没有想到话题。
所以林平之只能和岳灵珊相互对着傻笑。
最后还是林平之忍受不了尴尬,破题道:“妹子,咱们今天休息一下,明日先去阎初他们丐帮,看想个法子帮他出出气——当然沿途自然要多打听你爹娘他们的下落。”
岳灵珊接口道:“我爹娘既然找到了我大师兄,我大师兄自然绝不会有什么危险,也不用急于一时。”
说到这,岳灵珊心里稍松一口气,又有了些古灵精怪的意味,笑着问道:“林大哥,你打算怎么帮那小乞儿出气。”
阎初出身官家,只是加入了丐帮,自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乞丐,但他既然是丐帮弟子,岳灵珊也就顺口叫他小乞儿。
林平之道:“我也没有什么主意,只是听说他们还想找阎初麻烦,那么到时候我们见机行事就是了。起码可以同样以比武为由头,帮阎初教训打他的武当派的弟子。”
“嘿,到时候,就说我福威镖局林平之想和武当派弟子切磋切磋,领教武当武功好了。”
“至于那位叫逢良的丐帮弟子,我一时倒没想到怎么教训他,若是同样以比武为由头,料想他武功不一定济事,可能不会接受。”
“要是偷偷找他麻烦,那可能会露了马脚,被丐帮知道了,说不定阎初会受牵连,我与丐帮凌舵主颇有交情,也于他面上不好过…”
“何况,要教训他也得让他明着吃亏,知道是我们做的,却又拿我们毫无办法,这才好玩。”
毕竟是少年人,对这种打架报复的事情,自然以好玩为重要考量因素。
岳灵珊大眼睛转几下,道:“不过眼下有个难处。”
林平之问道:“什么难处?”
岳灵珊道:“林大哥你这几个月在江湖上声名太盛,丐帮人难保有人会看出你的来历。”